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保险政策
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从申报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计算缴费年限。
(一)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本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费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并按照省公布的个人账户利率记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年结息一次。
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到其它单位就业的,养老保险档案和个人账户随同转移。
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死亡或退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本息,可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二)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个体工商户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按照8.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所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体工商户和从业人员(含雇主和雇工)参照统筹地区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分担。
划入个人帐户的医疗保险费,按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年龄段确定:45周岁以下的划拨比例2.8%,46周岁以上的划拨比例
3.9%,划拨基数等同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办理退休后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5%1基数为本人的基本养老金,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退休时,按太原市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5%核定其个人账户。
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缴费额为8元/人/月。其中,个体工商户承担5元,从业人员(含雇主和雇工)承担3元。
(三)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费以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3%的比例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按照2%比例缴纳,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含雇主和雇工)按1%比例缴纳。
(四)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依据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按照太原市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的规定,由个体工商户为其从业人员(含雇主和雇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五)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
以个体工商户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从业人员(含雇主和雇工)个人不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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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1
您好,2021养老金补缴新政策为达到六十周岁并且没有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四十五岁周岁不满六十周岁并且没有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补缴十五年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的补缴对象含有公司的职工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因为各种理由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者欠费的;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中断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